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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今天在济宁召开的山东农居抗震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能力、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城乡防震 减灾整体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原标题:山东农村新建住房不低于烈度7度抗震设防 达标可获补贴
会议现场
符合标准的抗震民居
齐鲁网济宁12月1日讯(记者 刘金旺 张志方 济宁台 冯斌 临沂台 郭铁映)记者从今天在济宁召开的山东农居抗震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办法》指出,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应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要制定农村住房抗震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编制自建住房推荐设计图集并向农村居民免费提供,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地震高烈度区和地震高风险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调查和评估,对于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自建住房给予财政补助,鼓励研发推广提高农房抗震设防的新技术和新工艺。
《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能力、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城乡防震减灾整体能力的进一步提升。